各学院、各部门: 根据上级通知,现将2019年因公出国(境)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 一、请结合本单位对外工作实际需要,鼓励和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广泛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,不断激发人才创业创新创优活力,同时严格按照“因事定人、人员相符”的原则,科学制定因公出国(境)年度计划。 二、请各单位按《因公临时出国(境)经费开支标准》(附件1),认真填写《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因公出国(境)计划申报表》(附件2),并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。纸质文档须经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电子文档请发送至: sqzhang@njucm.edu.cn 三、各单位申报的出因公出国(境)年度计划经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筹后,提交学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,并将审议结果报请省外办批准。 四、因公出国(境)遵循严格的计划管理,未纳入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审批。 五、申报截止日期:2018年12月17日。 联系人:张思芊,地址:仙林校区行政楼508室;电话:85811734。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12月11日
附件一:因公临时出国(境)经费开支标准.doc 附件二: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因公出国(境)计划申报表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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