聘请外国语言专家的流程 一、各院系根据教学需要于每年5月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送聘请计划,确定名额。 二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按照院系的要求发布聘任信息,物色合适人选。 三、拟聘人选经院系确认后,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与之签订聘任合同。(附件1) 四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为受聘人员办理相关证件和居留许可。(附件2) 五、受聘人员到任时间为每年9月,聘期一般为一年,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聘。 附件: 聘用合同模板.doc外国人签证、居留许可申请表.pdf 境外专家申请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术头衔流程 一、提出人选。各部门按照教学、科研、学科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聘请条件,提出拟聘人选并填写《南京中医药大学聘任海外客座教授审批表》。 二、审批。部门填写审批表,提出拟聘意见,经国际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。 三、签订工作协议。由相关学院(单位)与被聘人员签订工作协议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便于今后开展工作。 四、颁发聘书。学校审批同意后,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制作聘书,聘用单位举行授予仪式并颁发聘书。 附件: 南京中医药大学聘请海外客座教授审批表new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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