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报阶段 凡我校教职工应邀出国(境)讲学、培训进修、招生宣传、从事临床医疗、进行科研协作、出席学术会议以及交流访问等,须提前三个月通过校园门户--服务中心--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系统进行申报。申报阶段所需提交材料如下: 1.合格的外文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各一份(邀请函应由邀请单位信笺纸打印,一般内有地址、电话、传真、被邀请人姓名、出访时间、日程安排、访问目的、谁承担往返机票、食宿等费用,以及邀请人落款签名等); 2.日程安排一份; 3.出访情况说明一份; 4.邀请单位简介一份; 5.参加国际会议者需说明会议主办方的背景和资质,提交会议录用论文或摘要的证明材料;
二、审批阶段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初审后,牵头与相关部门进行会审。会审工作组由学校组织部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技处、计财处、研究生院和国际处等部门构成,主要就出访的计划性、必要性、人员构成、行程安排、经费来源、预算标准等进行审查。会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,由国际处报请分管外事校领导审批。在职副处级以上中层干部因公出国(境)的,分别报请分管外事校领导和校长审批。在职校领导因公出国(境)的,在分管外事校领导同意后报请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审批。 因公出国(境)申报审批通过后,请进入政审系统完成备案审核。 学校审批通过后,将报送至省外办审批,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还需报送至省政府审批。
三、因公护照(通行证)及签证(签注)申办阶段 本阶段需申请者提供以下材料: 1.身份证(双面)复印件两份及电子版; 2.白底小二寸照片四张(具体要求为小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半年内拍摄的彩色照片,背景为白色); 3.首次办理因公护照者,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(汉中门大街145号)二楼F区通过自助照相设备自助采集生物指纹信息,采集成功后即可获得获得照片回执,按照回执上的编号填写照片编号。切记照片编号不可填写错误,否则将影响证照办理; 4.因各个国家签证要求不同,请各位申请者及时填写出国签证表格并提前准备好签证申请材料(具体签证要求请参考江苏省外事办公室“各国因公签证要求”http://www.visajs.com/)。
四、领取因公护照(通行证) 1.若申请者出访任务是学术交流、合作访问、进修等不涉及在外收入者,则直接登记并领取因公护照(通行证)。 2.出访任务是教学或中医诊疗等涉及在外收入者,或出访15天以上者,需要在领取公务普通护照前填写“南京中医药大学因公出国(境)协议书”(一式五份),找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,分别交给人事处、计财处、国际处、本人所在部门各一份,本人保留一份。然后,再登记并领取因公护照(通行证)。
五、上交因公护照(通行证)和出访报告等 因公出国(境)团组返校后,应在七天内将所持因公护照(通行证)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,并在一个月内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因公临时出国(境)团组信息反馈表(见附件,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,纸质版需要团组负责人签字)和出访报告(见附件,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,纸质版需要团组负责人签字。出访报告包括邀请方、出访成员信息、出访时间、出访路线、出访内容、出访成果、经费使用以及出访的启示和建议等。其中,参加国际会议的,还需将大会会议安排、组织者姓名与联系方式、摘要集的封面和参会人员摘要所在页做成一个PDF文件。),进行公示,并于一个月内在一定范围做出访报告或学术报告。同时,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本发送至以下邮箱:sqzhang@njucm.edu.cn。出访总结报告材料、公示材料及出访报告/学术报告情况作为财务报销的必备依据。 如有疑问可联系国际处:仙林校区国际教育学院办公楼413室。 联系人:张老师 电话:85811734,Email:sqzhang@njucm.edu.cn
附件: 因公临时出国(境)经费开支标准.doc 出访情况说明.doc 日程安排.doc 因公临时出国(境)人员备案表.doc 出访报告.doc 因公临时出国(境)团组信息反馈表.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因公出国(境)协议书.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(境)申报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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